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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3000元夠拘留麼?

故意毀壞財物3000元夠拘留麼?

一、故意毀壞財物3000元夠拘留麼?

1、故意毀壞財物3000元夠拘留,但不一定會被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故意毀壞財物被拘留沒有案底。

具體而言,拘留屬於行政處罰,因此只會留下行政案底,其處罰是沒有刑事案底那麼嚴重的,而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因此這種案底並不屬於刑事案底,對於未來的很多事情是沒有影響的。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爲同時滿足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主觀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爲,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爲人賠償損失。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犯罪動機各種各樣,一般是出於個人報復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別規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爆炸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任何人都不得故意實施可能會損害到他人財物的行爲,實施了此類行爲之後,即使被毀壞財物的價值不高,也有可能會被公安機關拘留。當然,公安機關若是想要拘留公民,是需要出示拘留證的,若是不出示,公民有權利拒絕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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