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對方毀約怎麼處理?
一、租地合同對方毀約怎麼處理?
租地合同對方毀約的處理是按照約定來執行違約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爲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爲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爲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的,在違約後生效的獨立於履行行爲之外的給付。也就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在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二、租地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從原則上講,違約金必須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當事人沒有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違約金。人民法院在當事人未提出要求調減或者調增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得主動對約定違約金標準進行調整。因爲合同關係是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即使違約金數額過高或者過低而當事人自願接受的,因爲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沒有必要對此進行主動干預。
當事人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或者其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後對違約金進行調整。
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當事人租地只租了一段時間,那麼法院可以按照當事人的租金以及剩餘的期限,市場價格等多方面因素來考量違約金的判決。
現實生活當中,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約定違約金,就是爲了防止日後有一方毀約的情況。比如說在租賃合同當中,有一些人員,他們做一段時間之後就不想租了,但是又沒有達到合同當中的期限,所以導致毀約,因此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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