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應該怎麼寫法律上纔有效
補充協議一般這樣寫:
一、主合同編號以及主合同中甲乙雙方的基本信息
二、註明簽訂補充協議的原因
三、變更主合同條款的內容要寫清
四、寫明補充協議的效力
五、寫明補充協議的生效時間
六、最後要有甲方和乙方簽字蓋章,簽章是甲乙雙方對協定補充事項的意思表示,表示願意按照補充約定的內容履行相應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
什麼是附條件合同附條件合同分爲哪些
律師解析: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附條件合同包括以下種類:1、根據所附條件的性質可分爲,附期限合同、附行爲合同等;2、根據條件所產生的後果可分爲,附條件生效、附條件時效、附條件解除等...
-
涉外經濟合同成立的實質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涉外經濟合同成立的實質條件是:1、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2、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應經過要約、承諾階段。4、書面形式需要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
-
民法典如何認定贈與合同的效力?
律師解析:贈與合同一般要到當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手續才能確認法律效力的。對於符合法律規定,且處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法的條款有合同效力。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民法典買賣合同發生糾紛訴訟時效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民法典》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主要是由法律規定,一般是三年,開始計算的時間是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