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糾紛和合夥協議糾紛區別是什麼?
一、合夥合同糾紛和合夥協議糾紛區別是什麼?
合夥合同糾紛和合夥協議糾紛實際上是沒有區別的。合夥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的方式解決。
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首先要明確買賣合同雙方是否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
若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且符合規定,則以該協議確定管轄法院。
若買賣合同雙方沒有選擇管轄的協議,或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夥合同糾紛開庭程序是怎樣的?
開庭程序如下:
第一、訴訟主體覈實及權利告知。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第二,法庭調查。雙方當事人就其主張的事實向法庭和對方當事人舉證,由對方當事人就舉示的證據提出質證意見。
第三,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圍繞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辯駁和論證。
第四,調解。法庭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有調解意向,如果一方證據不足可能敗訴的,要抓住調解的機會減少損失。若任何一方不同意調解,則法院不再對雙方進行調解。
在當代的社會,很多人可能關於於合夥合同糾紛和合夥協議糾紛並不是特別瞭解,實際上這兩者在法律當中是不存在着區別的,也就意味着這兩者實際上都是屬於相同的一種法律關係。如果到人民法院起訴的話,按照合夥合同糾紛來進行處理就可以了。
-
標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銷嗎,合同撤銷權糾紛怎麼處理
一、標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銷嗎合同標的款未支付的,不影響合同的撤銷,合同出現可撤銷的情形時,在撤銷權期限內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
-
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一、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構成惡意串通要求客觀上惡意串通行爲人進行了串通的行爲並直接或間接的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主觀上,惡意串通雙方都要求具有惡意損害他人利益的目的,並且明知惡意串通的行爲會給他人造成利益損失而故意而爲之。惡意的目的要求雙方都...
-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怎麼生效
一、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怎麼生效贈與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成立的時間是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時。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包括:1、贈與人與受贈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2、贈與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3、贈與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
-
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是怎樣的?
一、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是怎樣的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的區別爲:1、合同適用的範圍不同。行紀合同僅適用於購、銷和寄售。委託合同可適用於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2、權利義務承擔主體不同。委託合同中受託人從事交易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