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召開股東大會的流程是怎樣的
在企業中,如果要做出重大的經營決策或者人事任免的時候,就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得到股東大會的認可和批准才能實行。那麼股東大會作爲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公司最高的權力機構,公司法召開股東大會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來爲你解答這些疑惑。
一、召開股東大會的情形
(一)召開定期股東大會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
(2)股東會定期會議每兩次會議之間的最長間隔期限以及具體召開時間,我國公司法允許由公司章程決定,定期會議應按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無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遲。
2、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二)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條)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爲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規定,當公司股價跌至一定幅度時,必須召集臨時股東大會。)”
二、召開股東大會的流程
(一)會前1:會議籌備
1、確定召開股東大會;
2、會務組織;
3、會議提案、內容和確定會議議程;
4、準備會議資料。
(二)會前2:會議通知
(三)會前3:會前檢視
1、修正會議議題;
2、印發會議資料;
3、簽到和清點參會人數;
4、落實委託授權簽字;
5、關注簽字事項的準備。
(四)會中:審議及決議
1、律師見證;
2、審議及表決;
3、會議記錄及簽字;
4、會議決議及簽字。
(五)會後:善後,開啓新的循環
1、出具法律意見書;
2、補正資料;
3、發文;
4、準備及披露;
5、歸檔。
通過上述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都瞭解公司法召開股東大會的流程是怎樣的了,需要確定好會議的內容、時間和地點,準備好會議資料,並通知到所有股東,在清點完到場人數簽字後,正式召開股東大會,在會議中還需要律師見證,股東審議及表決簽字,最後則是發文披露會議結果。
-
合夥經營的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的訴訟訴訟請求有什麼?
合夥經營的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以下幾種:1、要求給付合夥盈餘款。主要針對合夥經營有贏利的情況,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資工資,尚有盈餘,此時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2、要求支付合夥墊付款或費用。在合夥期間未按出資比例實際支...
-
公司分立工商要做變更嗎,公司分立的兩種形式有哪些
一、公司分立工商要做變更嗎公司分立時,要辦理相應的登記,公司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如果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要辦理變更登記。而公司分立而成立的新公司,要辦理設立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
-
公司清算留抵進項稅務如何處理
一、公司清算留抵進項稅務如何處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規定:“一般納稅人註銷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增值稅留抵稅額未納入企業會計損益覈算,如果企業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留抵稅額...
-
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糾紛應該怎麼防範
一、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關於合夥債務的承擔問題發生糾紛,或者是關於合同違約發生糾紛。1、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要求合夥人對出資數額、盈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