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基金合同的意義是什麼
一、對於上市公司的意義
1、消除併購前期風險
可通過併購基金提前瞭解目標企業,減少未來併購信息不對稱風險。另外,可藉助PE對項目判斷的經驗和能力,優勢互補,與PE一起,對擬投資項目的篩選、立項、組織實施及對已投項目監督、共同管理,可提高併購項目的成功率。
2、槓桿收購,不佔用過多資金
參與設立併購基金進行收購屬於槓桿收購,只需付出部分出資,且根據項目進度逐期支付,剩餘資金由外部募集,即可鎖定併購標的,不佔用上市企業過多的營運資金。
3、提高併購效率
如獨立做併購,資金來源包括再融資、定向增發等,耗時需要一年左右,有時會錯過一些併購機會;收購後需要較長的時間整合才能消化併購的負面效應。 而PE發起的併購基金能很快提供較高的資金槓桿,以併購基金形式收購,用三年左右可整合、消化併購標的,再將其裝入上市公司,比上市公司“單幹”更有效率。
4、有助於提高公司實力,提升公司估值通過利用PE的資源優勢及其各種專業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資能力,推動上市公司收購或參股符合公司實現戰略發展的具有資源、渠道、品牌等優勢的相關項目,以產業整合與併購重組等方式,壯大公司的實力。
由於併購風險可控,預期明確,通常在二級市場上,股價會有較大的上漲,較大幅度提升公司估值。
二、對於PE的意義
1、提高投資退出的安全性
PE機構通過與行業內上市公司或其大股東成立合夥企業或併購基金,尋找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控股之後進行培養整合。達到一定盈利能力時,將項目賣給上市公司,套現退出。整個過程中“上市公司+PE”型併購基金在投資之初就鎖定了特定上市公司作爲退出渠道,從而提高了PE投資的安全邊界。
另外,有上市公司作爲基石投資人,有助於提高對項目質量的的判斷;上市公司通常會介入甚至主導投後管理,有助於提升項目公司的管理水平;此外,上市公司強大的採購、銷售渠道等資源有助於項目公司做大做強,迅速提升業績。
2、降低募資難度
對於PE機構而言,好不容易捱過IPO停擺,3月27日下午,證監會官方微博發佈《發行監管問答》,“含蓄”勸告發行人目前不宜申報新項目,又給衆多PE機構剛剛燃起的熱情迎頭澆了一盆冷水。
特別是依賴私人資本的衆多中小PE機構,對於國內尚不成熟的LP羣體的“短、平、快”投資需求,目前的大環境,募資難度可想而知。
而“PE+上市公司”的併購基金完全符合“短、平、快”的投資需求:通常是有了明確的投資標的,才向其他LP募資,投資週期短;模式設計中由上市公司大股東做出某種還本付息承諾或在由上市公司大股東優先承擔一定範圍內的虧損,投資相對平穩;通常3年就可以由上市公司收購而退出,投資回收快。 “PE+上市公司”的投資流程及投資回報相對於傳統的PE、VC模式,更符合國內衆多私人資本的需求,對於GP合夥人而言,無疑將降低募資難度。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您整理的併購基金合同。總之,併購基金合同無論對上市公司還是PE都有非常大的意義。它可以降低投資風險,而且由於可以募資所以對企業的基金壓力也不大,這一條條優點使得併購基金合同越來越常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莆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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