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併購流程
新三板公司併購流程:明確併購動機與目的→制定併購戰略→成立併購小組→選擇併購顧問→尋找和確定併購目標→聘請法律和稅務顧問→與目標公司股東接洽→簽訂意向書→制定併購後對目標公司的業務整合計劃→開展盡職調查→談判和起草併購協議→簽約、成交。
法律依據:《非上市公衆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六條
收購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收購人及其實際控制人爲法人的,應當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不得利用公衆公司收購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購公衆公司:① 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② 收購人最近2年有重大違法行爲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爲;③ 收購人最近2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爲;⑤ 收購人爲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得收購公衆公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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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司兼併
我們經常聽說公司兼併,那麼公司兼併是什麼呢?它和公司的合併分立是一樣的嗎?小編將在本文爲您講述關於公司兼併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企業兼併的規範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企業兼併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兼併辦法)第1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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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成立後財務要做什麼
一、負責記好行政方面的財務總帳及各種明細帳目。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書寫整潔、登記及時、帳面清楚。二、負責編制月、季、年終決算和其他方面有關報表。三、協助經理編制並執行全院預算。四、認真審覈原始憑證,對違反規定或不合格的憑證應拒絕入帳。要嚴格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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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購員工怎麼辦
公司被收購,原來的勞動合同應該繼續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給該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不繼續履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工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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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誰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