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否屬於合夥制企業?
一、私募基金根據組織形式可以分爲哪幾類?
1、契約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實體,而是通過契約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資者和其他基金參與主體按照契約約定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2、公司型基金。指投資者依據《公司法》 ,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過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人機構進行管理,投資者既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3、合夥型基金。指投資者依據《合夥企業法》 ,成立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運作。
二、合夥制私募基金有哪些優點?
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的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雙重徵稅,並通過合理的激勵及約束措施,保證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形下,經營者與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進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使各自的所長和優勢得以充分發揮;此外,有限合夥制的私募股權基金的具有設立門檻低,設立程序簡便,內部治理結構精簡靈活,決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機制靈活等特點。
從有限合夥制度的法律層面看,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還具有以下特點:
1、有限合夥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財產。作爲一個獨立的非法人經營實體,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擁有獨立的財產;對於合夥企業債務,首先以合夥企業自身的財產對外清償,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夥人所處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擔;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內,各合夥人不得要求分割合夥企業財產。由此,保障了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性和穩定性。
2、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區別的責任。在有限合夥制企業內,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經營;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夥人認真、謹慎地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對有限合夥人而言,則具有風險可控的好處。
綜上所述,私募基金從組織形式上可分爲公司型、契約型和合夥型。至於私募基金是否屬於合夥制企業,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並不見得每傢俬募基金都是合夥型企業。目前我國私募基金採用公司型組織機構的更多一些,因爲這樣便於公司治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私募基金做大做強。
-
合夥企業解散後財產怎麼分配
一、合夥企業解散後財產怎麼分配一般情況下,在合夥企業解散時,應該按照《企業合夥法》等法律規定進行清算,在合夥企業清算後,所得出的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2、合夥企業所欠稅款;3、合夥企業的...
-
在合夥企業中的分紅一般是怎樣分配的
律師解析:合夥企業分紅的方式有:1、合夥人協商確定分紅:如果中途加入時並未做分紅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確的話,那麼本着合夥自主協商的宗旨,將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分紅。2、按法律規定確定分紅:如果沒有分紅約定,全體合夥人也沒協商一致的,那麼只能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最...
-
在合夥公司中的分紅一般是如何分配的
律師解析:合夥公司分紅的方式有:1、合夥人協商確定分紅:如果中途加入時並未做分紅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確的話,那麼本着合夥自主協商的宗旨,將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分紅。2、按法律規定確定分紅:如果沒有分紅約定,全體合夥人也沒協商一致的,那麼只能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最...
-
合夥企業最多多少人?
律師解析:首先,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其次,設立合夥企業應當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