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離婚時怎麼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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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爲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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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無效要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股權轉讓協議無效的解決方式是:1、轉讓人需要向受讓人返還轉讓的價款,受讓人需要向轉讓人返還股權。2、有過錯的當事人還要根據本人的過錯程度,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3、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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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的資格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隱名股東,是指處於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信息等法律文件中並不顯現其名字的實際投資人。隱名股東身份確認的實質性要件如下:1、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有明確的委託投資合同。合同中要明確規定投資關係,由隱名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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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去世如何辦理股權變更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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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欠股東的錢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欠股東的錢的解決辦法是,股東可以與企業協商要求其償還。如果企業無力償還或拒絕償還的,股東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主持,達成調解協議,或者作出相應的判決。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