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鑑定筆跡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

法律3.27W
鑑定筆跡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
筆跡鑑定具有法律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幾種。筆跡鑑定結果就是鑑定結論的一種,鑑定結論屬於證據,僅憑一個證據不一定決定案件的成敗。但客觀地說,鑑定結論對法官認定事實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如果沒有其他證據推翻鑑定結論,法官會傾向於依照鑑定結論認定事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1條規定:“人民法院委託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當事人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和理由的,可以認定其證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