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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衛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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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司法解釋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款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

  • 非法組織賣血罪量刑標準

    非法組織賣血罪量刑標準

    1、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概念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概念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

  • 非法行醫罪概念

    非法行醫罪概念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認定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界限破壞計劃生育工作的行為有很多種,按《刑法》第336條第2款的規定,行為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予以刑事處罰。由於刑法明確規定了上述四...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立案標準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應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

  • 醫療事故罪的認定

    醫療事故罪的認定

    一、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的行為。醫療差錯,從產生...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立案標準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立案標準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獻血者、供血漿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

  • 醫療事故罪司法解釋

    醫療事故罪司法解釋

    《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 非法行醫罪的認定

    非法行醫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醫療事故罪的界限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1)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人,而後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2)主觀方面不同。本罪行...

  •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概念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概念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行為。...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認定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血液製品罪的界限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為:(1)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只能由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而依法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的血站(庫)、單採...

  • 醫療事故罪立案標準

    醫療事故罪立案標準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嚴重不負責任":(一)擅離職守的;(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

  •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量刑標準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量刑標準

    1、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構成本罪,必須是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的行為。因此,認定本罪應當與一般違法行為區別開來。一般違法行為沒有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的結果,也不可能有甲類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對有...

  • 強迫賣血罪概念

    強迫賣血罪概念

    強迫賣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行為。...

  • 醫療事故罪量刑標準

    醫療事故罪量刑標準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要件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違反有關操作規定,或者明知自己沒有資格從事採集、供應血...

  • 醫療事故罪概念

    醫療事故罪概念

    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量刑標準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量刑標準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

  • 非法行醫罪司法解釋

    非法行醫罪司法解釋

    1、《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構成要件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有權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的單位,包括採供血機構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採供血機構,是指採集、儲存血液,並向臨床或血液製品生產單位供...

  •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量刑標準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量刑標準

    1、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 強迫賣血罪立案標準

    強迫賣血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應予立案追訴。...

  •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標準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標準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