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與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有關傳染病菌種、毒種的實驗、保藏、攜帶、運輸的規定的一般違法行為有某些相似之處,如二者都是違反了有關規定,主觀上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危害結果所表現出的心理狀態均為過失,等等。
二者的主要界限應從危害結果上把握:前者必須造成了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並且引發了嚴重後果;後者則可能是並未引起菌種、毒種的擴散,或者是雖已造成傳染病菌種、毒種的擴散,但帶來的後果並不嚴重。
(二)本罪與危險物品肇事罪的區分
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區別:
第一,二者侵害的主要客體不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體是國家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後者侵害的主要客體則是公共安全。
第二,犯罪物件的性質不同。作為危險物品肇事罪的犯罪物件之一毒害性物品應是指敵敵畏、敵百蟲、砒霜、氰化鉀、氰化鈉、氧化樂甲等無機物,強調的是其劇毒性;而傳染病菌種、毒種屬有機物,其主要特點是傳染性,兩者存在顯著差異。
第三,犯罪主體不同。前者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限於從事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傳染病菌種、毒種的人員;後者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該罪。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違反有關操作規定,或者明知自己沒有資格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仍決意為之。...
-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概念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是指違反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逃避動植物檢疫,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行為。...
-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與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有關傳染病菌種、毒種的實驗、保藏、攜帶、運輸的規定的一般違法行為有某些相似之處,如二者都是違反了有關規定,主觀上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危害結果所表現出的心理狀態均為...
-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行為人逃避或拒絕接受檢查則是故意的,但行為人對其逃避或拒絕接受國境衛生檢疫檢查而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這一結果是出於過失。如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