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司法解釋
危害國防利益罪3.0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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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把握以下幾點:1、是否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為。如果沒有捏造事實,而是散佈有關我方不利的真實情況,即使擾亂了軍心,也不能以本罪論處。如果所散佈的是有關軍事機密,如我軍的傷亡人數、戰役失利等情況,構成犯罪,應以故意(過失)洩露國家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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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軍事行動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368條第2款的規定,行為人故意阻礙武裝部隊的軍事行動,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本罪是結果犯,行為人故意阻礙武裝部隊的軍事行動,必須“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偵查。至於“造成嚴重後果”的具體標準,刑法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包括在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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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概念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指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行為。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穿戴軍人服飾行騙,使用偽造的軍人證件行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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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劃清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應當把握好以下兩個問題。一是不管偽造、盜竊、買賣的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本身是否真實(如買賣的是偽造、變造的軍車號牌等),只要實施了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就構成本罪。當然,如果偽造、盜竊、買賣的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