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罪立案標準
危害國防利益罪5.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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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觀要件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是故意,即行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戰時造謠擾亂軍心,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利益、參戰部隊的作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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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具備服兵役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符合服兵役條件的,不構成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是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形下拒絕或者逃避服兵役,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兵役法及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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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罪量刑標準
1、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訊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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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概念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是指明知對方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將其接收、聘用,情節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