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量刑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2.07W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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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概念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是指行為人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真實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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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行為人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擔任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收受賄賂、挪用本單位資金等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你院[2004)15號《關於通過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擔任國家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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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立案標準
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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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立案標準
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