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立案標準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資訊,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 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 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 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的;
(五)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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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概念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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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五條[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單位,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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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的認定
適用本罪時,應注意區分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及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界限。兩者在犯罪物件、犯罪行為方式上都有易混淆之處,其主要區別在於: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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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貨幣罪的認定
適用本罪時應注意區分變造貨幣罪與偽造貨幣罪的界限:變造貨幣與偽造貨幣是不同的,變造貨幣是在貨幣的基礎上進行加工處理,以增加原貨幣的面值,偽造貨幣則是將非貨幣的一些物質經過加工後偽造成貨幣,有的偽造貨幣的行為要利用貨幣,如採用彩色影印機偽造貨幣的。變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