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違反職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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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量刑標準
1、在戰場上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2、投降後為敵人效勞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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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屬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指處於領導崗位的軍職人員,亦即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著職務上的隸屬關係,前者是後者的領導。隸屬關係是根據有任免許可權首長的命令建立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它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係。確定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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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臨陣脫逃罪概念
戰時臨陣脫逃罪,是指軍人在戰鬥中或者在接受作戰任務後,因貪生怕死、畏懼戰鬥,擅自逃離戰鬥崗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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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造謠惑眾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主體是所有參加作戰的軍人。(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說的都是假的,會擾亂軍心、瓦解鬥志,仍加以宣揚、擴散。其動機,有的是怯戰、厭戰,通過造謠惑眾,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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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叛逃罪概念
軍人叛逃罪,是指軍職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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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叛逃罪立案標準
軍人叛逃罪,是指軍人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因反對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而出逃的;2、掌握、攜帶軍事祕密出境後滯留不歸的;3、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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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傷病軍人罪量刑標準
在戰場上故意遺棄傷病軍人,情節惡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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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遺棄傷病軍人罪的界限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與遺棄傷病軍人罪都侵害了戰時救護秩序,犯罪的物件都是我軍的傷病軍人,主觀上又都是故意犯罪,犯罪主體也有相同之處,在定罪上界限不易劃清。其主要區別在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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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戰時群眾工作秩序。我軍歷來有嚴格的群眾紀律,任何時候都要保護群眾的正當利益。殘害無辜居民、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行為嚴重違反戰時群眾紀律,敗壞我軍的聲譽,損害我國與戰區群眾的關係,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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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軍隊醫務人員,一般是負有救護治療職責的軍職人員。法律對本罪的犯罪主體並沒有直接作出明文規定,但規定了“在救護治療職位上”。這一規定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從身份上看,行為人應是醫務工作人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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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標準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是指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二)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一人、輕傷三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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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的認定
一、區分投降敵人和被敵俘虜的界限一般情況下,投降敵人是主動的,被敵俘虜則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敵人前具有自動放下武器的情節,而被敵俘虜時已不具備使用武器進行抵抗的條件。如因彈藥耗盡、武器毀損、嚴重傷病、極度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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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司法解釋
本罪名是由《刑法》第438條規定的。該條規定: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盜竊、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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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洩露軍事祕密罪量刑標準
1、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過失洩露軍事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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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武器裝備罪的認定
(一)遺棄武器裝備兼犯其他罪行的定罪行為人在犯戰時臨陣脫逃、逃離部隊等罪時,有時會同時遺棄武器裝備,如行為人丟掉槍支逃離陣地等。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實際上分別實施了遺棄武器裝備的行為和臨陣脫逃、逃離部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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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令作戰消極罪立案標準
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是指在作戰中故意違背、抗拒執行首長、上級的命令,面臨戰鬥任務而畏難怕險,怯戰怠戰,行動消極。涉嫌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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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屬罪量刑標準
濫用職權,虐待部屬,情節惡劣,致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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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部隊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以及執行軍事任務的預備役人員和其他人員。軍人一經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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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條在戰場上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投降後為敵人效勞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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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自傷罪的認定
1、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一是切實查明行為人是自傷還是誤傷。誤傷是行為人因過失而傷害自己的身體,這與戰時自傷罪是故意傷害自己身體的主觀特徵不符,因此不能以戰時自傷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司法實踐中,實施自傷的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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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屬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2、致使部屬自殺的;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屬的;4、虐待傷病殘部屬的;5、誘發案件、事故的;6、導致部屬一人多次逃離部隊,或者二人以上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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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服從命令是對每一名軍人的最基本要求。我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民軍隊,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軍人堅決執行命令,是建立在政治覺悟和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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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的認定
(一)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法條競合問題《刑法》對這兩種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對軍人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的,應優先適用本章的規定,以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論處。(二)非法獲取軍事祕密後又將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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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量刑標準
戰時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或者掠奪無辜居民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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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叛逃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