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後對方還是不履行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
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期限
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期限是六個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法院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1、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2、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
-
執行完畢後發現依據的文書有錯誤怎麼辦
這時可以進行執行迴轉,它指的是執行完畢後,由於法定的原因將已經被執行的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返還給被執行人。這裡的“法定的原因”有兩種:第一,如果據以執行的裁定、判決或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法院撤銷的,對已經執行的財產法院應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財...
-
中止執行期限多久
沒有中止執行期限,中止事由消失後即可恢復。如果已經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而被執行人沒有財物可執行,法院可以中止執行,等有了執行條件再恢復執行。對於中止執行的時效沒有限制,一般來講,只要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都可以恢復執行。被執行人死亡,其遺產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