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口述作品著作權保護嗎
一、對於口述作品著作權保護嗎?
口述作品也受著作權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體;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
(一)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二)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屬於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
(三)欠缺作品實質要件的物件。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三、著作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1、作者為公民,其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後50年。合作作品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從最後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時間起算。
2、法人作品,保護期自作品首次發表後50年。未發表,創作完成50年。
3、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保護期自作品首次發表後50年。未發表,創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護期為50年,自首次發表,但作者身份一經確定則適用一般規定。
5、出版者的版式設計權的保護期自首次出版後10年。
理論上口述作品是享有著作權的,但當事人如果沒有相關的證據能證明作品是自己口述的,在別人把自己的口述作品給創作出來了的情況下就容易引發著作權糾紛,所以為了保護好著作權,作品最好以文字形式及其他形式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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