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告我專利侵權如何辦?
專利2.63W
律師解析:專利屬於專利權利人,他人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具體辦法如下:
1、別人告自己專利侵權,若自己沒有專利侵權行為,可以蒐集相關證據,積極應訴,在庭審階段,舉證證實自己沒有專利侵權;自己不懂訴訟方面知識的,可以委託專業人員代理訴訟;
2、被人告自己專利侵權,若自查後確實存在侵權行為的,可以通過積極與權利人溝通,爭取通過支付專利費用的方式,獲得專利授權,達成和解,讓起訴方撤回起訴。法律依據:《專利法》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別人告自己專利侵權,若自己沒有專利侵權行為,可以蒐集相關證據,積極應訴,在庭審階段,舉證證實自己沒有專利侵權;自己不懂訴訟方面知識的,可以委託專業人員代理訴訟;
2、被人告自己專利侵權,若自查後確實存在侵權行為的,可以通過積極與權利人溝通,爭取通過支付專利費用的方式,獲得專利授權,達成和解,讓起訴方撤回起訴。法律依據:《專利法》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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