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與版權的不同有幾點
一、專利權與版權的不同有幾點
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是個體或組織智慧的結晶。但細細分辨下來,著作權和專利實際上並不一樣,兩者主要有以下區別:
1、專利保護延及思想,版權只保護表達形式,專利保護的是技術和產品外觀設計。
2、專利保護技術方案,版權趨向於文學作品,版權保護的是作品文字性東西。
3、取得保護的方式不同:著作權多實行重要作品獨立完成,不論他們之間是否相同、類似,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對於同一內容的發明專利法只授予先申請人,要求“首創性”。
4、權利客體範疇不同:著作權保護文學、藝術、科學作品;專利權保護髮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客體較專利權廣泛的多。
5、權利的內容不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財產權主要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等。相比之下,專利權的內容簡單,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方式複雜。
二、版權保護是永久的嗎
我國對版權,也就是著作權的保護,若是屬於著作人身權則是永久的,但要是著作財產權的話,則就不是永久的了。
(1)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的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但沒有發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以及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一般從作品首次發表時開始計算,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給予保護。
(3)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4)合作作品的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與乙於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該作品的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版權登記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維權,維護作者的合法權利,方便解決各種版權節分,提供證據。當然,版權本身隨著作品的產生就自動產生,不用像商標、專利那樣進行申請,但是沒有登記,作者就很難進行舉證,難以收集證據,無法確定著作權人。作品自願登記制度就是為這些問題設定的,作品一旦進行了登記,就有據可依,就會得到法院或者相關機構的認可,方便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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