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丟失如何補辦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遺失怎麼補辦?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嚴重汙損、毀壞、遺失的,承包方應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換髮、補發。
經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稽核後,報請原發證機關辦理換髮、補發手續。
第十八條 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髮、補發手續,應以農村土地經營權證登記簿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十九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髮、補發,應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註明“換髮”、“補發”字樣。
為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遺失依照上述規定申請補發,並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註明“換髮”、“補發”字樣。
二、補辦程式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丟失可以持相關證件資料到有關部門補辦。
辦理流程及所需證件資料如下:
1、本人申請書;
2、本村介紹信;
3、本人提供的在縣市級以上電視臺或地市級以上報刊的公告、宣告的相關手續,同時應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換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表”的影印件;
5、鄉(鎮)經管中心重新填寫並編碼、蓋章的“換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表”;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
1、當承包地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汙損或某種原因遺失後,承包地農民可以申請補辦。第十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嚴重汙損、毀壞、遺失的,承包方應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換髮、補發。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第二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只限承包方使用。
3、如果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行政不作為,承包地農民依法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換髮、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第四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承包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實行其它方式承包經營的承包方,經依法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備案、登記、發放等具體工作。
4、承包地農民可以查詢承包合同。第十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承包合同登記及其他登記材料,由縣級以上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農村土地承包方有權查閱、複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和其他登記材料。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限制和阻撓。
綜上所述,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丟失如何補辦的問題中,需要明確的是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土地持有人必須在所在地經營管理部門稽核後,申報原發證機關辦理補發手續,才能順利補辦,以上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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