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合同還沒到期被徵用,土地賠償金怎麼給?要給誰?
現在發展這麼快,土地徵用已經變得很常見了,一般的土地徵收或者被開放商選中作為開發地段,都會給土地使用權所有者一定的經濟賠償,無論該土地是用來做什麼的或者土質多麼差,都是可以從徵收者那裡獲得賠償。這樣說起來好像很簡單,可一旦被徵收的土地在被徵收時已經被租出去了,而且到期時間還沒到,那麼怎麼賠償,賠償誰,就會變得有點複雜了。
其實,從相關地法律條款上看,土地在被使用時被徵收,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但是所得的賠償不能由一個人全部獲得。對於承租人而言,所獲得賠償只有租賃合同未到期之前的賠償和土地上附著物的真實損失。
在賠償時,會由於土地的用途不同,所獲得賠償也會大不相同,土地的實際用途可以分為農業用地和非農業用地。
假如徵收的是農業用地,那麼補償的費用就包括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及其上的種植物的補償費用。
但如果徵收的是非農業用地,補償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就得根據省、自治州、直轄市徵收農業用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的標準來作決定了。
除此之外,一些出租人並不願意和承租人分享這比賠款,出租人很可能不顧承租人遭受的損失,和違約的風險,獨自霸佔全部的土地賠償,這種行為,給承租人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或者出租人和承租人就賠款的劃分產生矛盾的。承租人可以先試試協商解決,儘量找到彼此都能夠接受的劃分方案,當然,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問題,承租人也可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需要找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作為憑證。
現在,隨著經濟科技水平的飛速發展,土地的經濟價值也越來越高,所以每次徵用土地需要解決的糾紛也越來越多。作為被徵收土地的承租人,如果覺得自己利益受到損害,一定要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
我國的拆遷稅收政策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我國的拆遷稅收政策是: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於土地所有者時出具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正式檔案的,無論支付拆遷款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均屬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土地所有者的行為,屬於免稅範圍。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
-
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非法徵用土地罪
律師解析:符合下列條件才會構成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1、非法徵用土地罪的主體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國有土地的正常管理活動;4、客觀方面表現為即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的行為。法律依據...
-
農村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一、農村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
-
口頭協議土地互換能換回嗎
互換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的規定,採取互換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互換土地應呈報發包方備案不是互換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