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流轉起訴狀怎麼寫
一、集體土地流轉起訴狀怎麼寫
起訴狀應該包含以下的幾點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絡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
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
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二、土地流轉的形式
1、反租倒包。由鄉(鎮)或村集體將農民承包的土地“返租”回來,再承包給個人和單位(往往是有經營能力的種養能人或經濟實體),由接包方向集體繳納承包費,同時給轉包土地使用權的農民以經濟補償。
2、土地股份合作。即農民把土地的承包權和使用權交給集體,從而換取一定數量的股份。集體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實行股份合作制經營,並通過章程或協議將投資形式、投資份額及收益分配等經濟處理辦法事前做出規定,農民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參與經營,並獲得相應收益。
3、土地轉包。原承包方將其土地使用權以一定的條件再發包給第三方,而原承包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不變。在這種方式下,新的承包人不與土地所有者直接發生經濟關係,雙方根據當時的經濟、技術和社會條件簽訂轉包協議,以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土地轉讓。指原承包方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將自己與發包方業已形成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由第三方向發包方履行。這種現象主要集中在經濟較為發達的農村、近城郊區和廠礦工業區附近。
5、土地互換。土地互換有兩種形式:一是由集體出面組織的互換。某些鄉(鎮)村基於連片種植的需要,統籌規劃產業帶,宜糧則糧、宜林則林、宜果則果,農戶通過換地,從事自己願意的種植方式。二是農戶之間的互換。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為便於耕作。
6、委託經營。指農戶因外出等原因而又不願放棄土地,從而委託他人代行經營,收益分配由雙方協商解決。一些地方,種糧農戶們只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並進行簡單的田間管理,便可坐享收成。
7、“四荒”地拍賣。指競爭買賣“四荒"地,即眾多欲訂約人通過公開競爭,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訂立合同,購買“四荒"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業種植養殖。
集體土地流轉案件的起訴狀就按照一般民事案件的寫法書寫即可,起訴人可以以村集體的名義去起訴。但是要注意起訴狀的篇幅不宜過長,應該做到詳略得當,有理有據。合理的列出相關的證據,提出自己的去求為自己爭取權益。
-
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還是無形資產?
我國國土面積廣闊,我國許多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都存在著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業或者個人就會把握時機承包購買這些空置的土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從而進行投資建設。那麼購入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還是無形資產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法律資料。一、什...
-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債權的原則是什麼?
一、基本概念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
-
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的年限是什麼?《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年限,是根據《國有土地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
-
村裡能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嗎
律師解析:要看具體情況。在承包期內,村裡無權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屆滿,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戶死亡、戶口遷出、及承包戶明確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況下,村裡才可以收回被髮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