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時候拆遷方的態度越來越強硬?
房屋徵收補償不太合理時,被拆遷人朋友最憂慮的問題主要有兩個:
一是付出很多時間心血但卻沒效果;
二是惹急了拆遷方,要承受更多額外壓力。
所以有很多被拆遷人朋友會留言問到:找律師、打官司會不會激怒拆遷方,最後連協商談判的機會都沒有了呢?如果自己越維權,拆遷方的態度越強硬,自己還要繼續嗎?愛土拆遷律師今天要為大家解開的,就是這些困惑。
首先,咱們要清楚在遭遇補償糾紛時,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
除了尊重法律這個原則性原因之外,被拆遷人依法維權,更是為了儘可能保證自己的人身、權益安全,並儘可能提高維權效率。
如果被拆遷人自己在維權過程中沒有違法、過激行為,就不會把“把柄”送到拆遷方手上,讓自己陷入更深的被動。即使拆遷方找理由向被拆遷人施壓,我們也能通過進一步的法律救濟程式保護自己。
其次,搞清楚為什麼有時候拆遷方的態度越來越傲嬌?
無效談判是被拆遷人消極維權過程中會經常遭遇的問題。拆遷方偶爾也會來找自己協商,自己去找拆遷方也不會被完全拒之門外,但是雙方就是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這時候如果被拆遷人啟動了法律程式維權,拆遷方就會“突然”實施強制拆除,很多被拆遷人朋友因此認為,之所以維權過程中拆遷方的態度會越來越強硬,是因為自己啟動法律程式和對方“撕破臉”了。
但實際上不管被拆遷人是否啟動法律程式維權,只要沒有配合簽字搬遷,就會受到拆遷方施加的更多壓力。比如常見的斷水斷電、不明身份人員騷擾等。
雙方遲遲無法達成協議完成搬遷時,拆房威脅就已經步步逼近了,即使被拆遷人消極等待,強拆一樣會來,只是晚幾天而已。且等到那時,被拆遷人的處境將更加被動。
被拆遷人如果在拒遷後消極維權,那麼就只能一直被動承受拆遷方的更多侵權行為;如果被拆遷人積極依法維權,那麼即使拆遷方一開始會為了讓被拆遷人知難而退而態度愈發強硬,在被拆遷人的維權手段開始見效後,仍舊能與拆遷方建立新的、真正平等的談判協商關係。
因此,有時候之所以被拆遷人越維權,對方態度越傲嬌,甚至做出更多違法侵權行為,就是拆遷方在感受到壓力後想告訴被拆遷人:別想著提高補償了,沒用,你也不要再想維權的事了!
但實際上這個時候的拆遷方已經是虛張聲勢的“紙老虎”了。只要被拆遷人能夠找對維權方向,堅定依法維權,就能收穫滿意的維權成果。
最後,維護合法權益遇挫折,咱們要不要堅持下去?
愛土拆遷律師前幾日剛剛和大家分享了一則成功案例。在該案例中,當事人啟動了三次複議、兩次訴訟,經歷了一次二審程式,最終才得到補償標準提高到原有五倍的維權勝利成果。
因此,被拆遷人朋友們在維權過程中遭遇挫折,並不意味著被拆遷人朋友的維權就一定會走向失敗。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被拆遷人越維權、拆遷方侵權行為越多的情況下,被拆遷人能更快抓住拆遷方違法侵權的更多證據,“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如果拆遷方一反向施壓,被拆遷人就妥協放棄依法維權了,反而是正中對方下懷。
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獲得自己應得的補償,這是大量被拆遷人朋友通過自己的血淚實踐驗證過的,最直接有效的維權手段。
在維權過程中,被拆遷人朋友一開始可能看不到拆遷方的讓步,甚至會感受到更多的壓力。
當被拆遷人遇到自己無法應對的情況時,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只要被拆遷人能夠咬牙熬過最寒冷的冬天,春暖花開就在眼前。
-
臨時用地能夠不辦審批手續嗎
自然資源部最新出臺了規範性檔案——《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針對臨時用地範圍界定不規範、超期使用、使用後復墾不到位及違規批准臨時用地、觸碰了耕地保護紅線等問題提出了相應規定。規定內容對我們普通老百姓而言亦是利好訊息。...
-
房屋拆遷想要什麼手續,房屋拆遷怎麼賠償
一、房屋拆遷想要什麼手續房屋徵收需要的手續包括制定徵收補償方案向市級人民政府報批,公佈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並公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
-
政府欠拆遷款不給怎麼辦?
不給拆遷款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行政機關履行安置協議。如果安置協議中未約定的話,可以向行政機關書面申請,自申請之日起三個月行政機關未給與補償,這時就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
-
拆遷村莊如何處理糾紛?
一、拆遷村莊如何處理糾紛房屋拆遷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進行解決,裁決後當事人仍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