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獎勵夠高,協議就一定能籤嗎?
一、拆遷獎勵夠高,協議就一定能籤嗎?
拆遷獎勵夠高協議也不一定能籤,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是由被拆遷人與房屋徵收部門協商好籤訂的,拆遷獎勵高,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拆遷協議是無法簽訂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簽訂房屋拆遷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拆遷方提出的獎勵期問題
許多拆遷方為了讓被拆遷者更快的簽約往往會規定一個獎勵期限,在這個期限裡簽約的業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補償。但事實上拆遷方提出多個獎勵期補償遞減的情況並不常見,後簽約的業主們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補償。雖然如此,現在的拆遷方大多隻規定一個獎勵期了。
2、回遷安置房的選擇
拆遷方往往會告訴被拆遷者如果先與他們簽約就能優先選擇回遷安置房,這也就意味著被拆遷者可以選到相對更好的房子。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對於拆遷方來說,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他們往往會在被規劃為回遷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銷售。而開發商會先將較差的戶型賣出,相對來說比較好的戶型往往會等到最後。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能選到什麼樣的房子而不在於能不能選到房子,不存在拆遷之後,房主無法安置的問題。
3、簽約中注意談判地位和合同細節
簽約中被拆遷者應該注意的就是自身的談判地位和合同的細節等等問題。
拆遷獎勵不是大家在籤拆遷合同時唯一關注的條款,如果對方沒有什麼其他的有效證明材料,拆遷專案本身就是違法的情況下,所謂的數額夠高的拆遷獎勵也只能是一紙空談。同樣的道理,當地政府部門制定的拆遷獎勵低,有的時候除了簽字也沒有什麼其他的方法。
-
天津市和平區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一、天津市和平區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週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
-
違建可以行政強制執行嗎,違法建築的拆除程式
一、違建可以行政強制執行嗎違法的建築物如果當事人在逾期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下列事項:(一)履行義務的期限;(二)履行義...
-
土地承包人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變更嗎
一、土地承包人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變更嗎1、土地承包人可以將所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變更。2、變更是指承包戶之間採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因其它方式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立、合併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
-
房屋拆遷糾紛是否應該訴訟
一、房屋拆遷糾紛是否應該訴訟發生房屋拆遷糾紛,應該採取起訴的方式解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