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物提存債務人債權人糾紛
【為您推薦】澄海區律師 平江縣律師 荔灣區律師 化州市律師 馬山縣律師 北流市律師 蓬江區律師 赫山區律師
債權債務關係中,一般會明確當債務人無法再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利處理已提存的標的物。但前提是雙方必須都認可。現實生活中,因為標的物提存而發生糾紛的案例不在少數。那麼標的物提存債務人債權人糾紛該如何避免呢?本站為您解答。
一、標的物提存概念
提存,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制度。是使債務關係消滅的一項重要民法制度,各國立法均有具體規定,中國《民法典》對此也作出了規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於債務糾紛的及時解決,更好地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衝突,保證市場機制的正常執行。提存在法律性質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雙重性質。提存應符合一定的條件,並按法定的程式進行。提存實施後,在債務人、債權人、提存機關相互之間將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二、如何避免糾紛
(一)明確提存條件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數人就同一債權主張權利,債權人一時無法確定,致使債務人一時難以履行債務。
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二)明確法律關係主體
提存法律關係主體,就是在提存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具體說來,包括提存人、提存機關和提存受領人。
(1)提存人
提存人即為解除債務束縛而將給付物提交提存機關的人,也即債務人。本文第四部分“提存的條件”中已經論及,這裡不再贅述。
(2)受領人
提存受領人即提存之債的債權人。
(3)提存機關
我國學術界在提存機關的確定上主要有四種觀點:
第一,提存機關應為有關主管機關;
第二,應為人民法院;
第三,應為公證機關;
第四,可以為銀行等部門。
(三)明確相關法律程式
提存應按下列程式進行:
(1)債務人應向清償地提存機關提交提存申請。該申請應載明:提存的原因,標的物及其種類、數量,標的物受領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誰為受領人的理由等基本內容。此外,債務人應提交有關債務證據,以證明提存申請載明的提存物確係其所負債務的標的物,並還應提交有關債權人遲延或者無法向債權人清償的相關證據。對於債務人提交的提存申請及有關證據,提存機關應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應予提存。
(2)債務人提交提存物。對債務人的提存請求經審查符合提存條件的,債務人應向提存機關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標的物,提存機關應予接受並進行妥善保管。
(3)提存機關授予債務人提存證書。提存機關在收取提存申請及提存物後,應向債務人授予提存證書。提存證書與清償受領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債權人受領提存物。在提存時,債務人應附具提存通知書。在提存後,應將提存通知書送達債權人。至於通知的義務應由誰承擔,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規定。各國及各地區立法通常規定由債務人通知債權人。
綜上所述,標的物提存債務人債權人糾紛不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建議大家“小小人、後君子”,即在訂立債權債務合同之初,就將標的物提存事項在合同文書中進行註明。另外當事人雙方有必要對提存的條件、法律關係主體以及相關法律程式有個大致的瞭解。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因標的物提存而引發的糾紛。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
-
借條沒有寫借到錢對方不還該怎麼辦?
一、借條沒有寫借到錢對方不還該怎麼辦?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要想辦法取得雙方存在借款關係的其他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債權憑證,屬於書證,在很多情況下是借款關係存在的直接證據,但是借條不是證明借款關係的唯一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
-
民間借貸中,什麼樣的訴訟屬於虛假訴訟?
法律規定,法院發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審查是否屬於虛假訴訟:1、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2、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3、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偽造的可能;4、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限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5、當事人無...
-
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
一、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擔保人替債務人還款後可以對債務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
-
企業股東逃避債務的形式有哪些
實際生活中,經常可以見到一些註冊資本較小甚至大企業的企業,當企業負債過多時,股東們為了逃避責任,常常會採用一些所謂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1、不清盤公司;2、抽逃出資;3、沒有實際出資將公司的股份或出資額低價轉讓給第三人;4、為逃避公司債務申請公司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