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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抵押登記有效期法規有哪些?

一、預抵押登記有效期法規有哪些?

預抵押登記有效期法規有哪些?

房屋辦理抵押登記的,如果是預告抵押登記的,預告登記的期限是90日,超過90日的,預告登記失效。

對於已經做了抵押的房子,買房者購買時明知是抵押房的,那麼跟開發商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並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開發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將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權人並經其同意出賣抵押房;

2、如實告知買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實。

所以,開發商出售抵押房時未盡到以上義務的,將要承擔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後果。

不過,買房者購買已經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其中一個便是開發商不能按時還貸,那麼房子不能解押會直接影響買房者辦理房產證。並且,如果開發商逾期還貸被起訴的話,被抵押的房子將可能會被拍賣,屆時買房者可能會錢房兩空。

當然,如果買房者事先並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麼可以通過跟開發商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除、撤銷合同或宣告合同無效,並積極主張違約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預告登記】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二、如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1、申請抵押登記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第一步,那就是先向登記機關進行申請,這時申請人就需要填寫抵押登記申請書。

2、受理申請

登記機關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如果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則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並且會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進行稽核

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審查相關檔案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如果經稽核符合規定,則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進行登記

申請人的抵押登記被核准後,登記機關會在其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5、收費發證

登記機關會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給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抵押登記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6、立卷歸檔

最後,登記機關會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記的檔案。

預抵押登記一般是雙方在進行購買房時需要將該房屋進抵押來獲得一定的貸款。具體需要到房管局進行相應的登記,才能夠進行獲得貸款。所以在簽署合同之前,開發商和購買者需要進行確定如何來將房屋進行抵押,以此來進一步獲得貸款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