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
在公司經營期間為了使公司資金得以週轉公司以公司名義向銀行或個人借款的行為就會導致公司債務的形成。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採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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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的解答如下:下面就是我對你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的問題回答 在公司依法經營,依法辦理清算手續,一人公司能夠證明不存在與投資人存在財產混同的情況下,沒有問題,但是一旦出現以下情況,股東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虛假出資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30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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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轉讓後原債務由誰承擔?
一、投資公司轉讓後原債務由誰承擔?投資公司轉讓後原債務由誰承擔可以結合以下的情形來判斷:1、公司股權整體轉讓後,原公司隱藏的債務,新公司仍應當承擔責任。2、因為公司是一個法人主體,法人主體沒有消滅的,債務依然由該法人主體承擔,公司股權的變更,不影響責任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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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成立之前的債權債務處理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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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債務能是歸誰承擔的
律師解答:一般以自身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律師解析:在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債務一般是由公司的財產獨立承擔責任,但要是公司股東、高管等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如股東出資不實,股東抽逃資金等其他情況,那麼其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來最大限度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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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如何申報破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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