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債務夫妻雙方簽字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借條夫妻雙方都簽字算共同債務嗎
算是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應該包括:債務發生時間、舉債時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於共同生活。但是在審判實踐中,認定的標準就是單一的。
夫妻間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個人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婚姻法確立了以“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則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付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該法規以“是否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來認定夫妻共同債務,並不考慮舉債的事由和用途。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其實是對夫妻共同債務做的擴張性解釋。
由於對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基於夫妻間的身份關係還是基於雙方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共同之債,法學理論上定位不清楚,司法實踐也難以操作。因此在案件審理中,法庭一般都是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來認定夫妻債務。
-
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需要還嗎?
律師解析:老公欠錢別人起訴,其配偶是否要還,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可以找配偶還。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則配偶不需要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婚前債務由誰負責償還?
毫無疑問,人人都知道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有時候債務人屬於已經結婚了,債權人在進行討債的時候就會認為夫妻應該共同承擔債務,找其配偶還錢也可以。其實並不是,如果這個債務是屬於婚前的個人債務,那麼配偶是沒有責任的。什麼叫做婚前的個人債務呢?意思是結婚之...
-
夫妻共同之債屬於必要共同訴訟嗎?
律師解析:夫妻債務不是必要共同訴訟。一、必要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須作為一個案件合併審理的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是一種不可分之訴,不可分的原因在於共同訴訟人一方對訴訟標的要麼有共同的權利,要麼有共同的義...
-
離婚時財產和債務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離婚時財產和債務處理的方式:1、關於財產,一般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個人財產不分割,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關於債務,一般不分割,用於家庭生活或雙方基於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債務,雙方共同清償,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