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處理夫妻間債務關係?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之間存在債務關係的情形雖然少見,但也還是存在。那麼,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離婚時,我們應當怎麼處理夫妻間債務關係呢?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以一方名義所負債務應如何認定其性質,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一方個人債務?司法解釋以債務形成時所處的時間階段作為切入點,分成結婚前所欠債務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債務兩種情形進行規定。
1.一方婚前已經形成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中一方的個人債務,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作為例外情形,債權人能夠證明所欠債務是為結婚所欠或者都已經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此時的舉證責任分配給了主張權利的債權人。
2.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作為例外情形,夫妻這方面要提供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從而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務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則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都有清償的責任,而且是一種帶連責任。對於這種連帶清償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之間無權自行改變其性質,對債權人而言顯然不利。應當將共同債務人之間的這些約定,視為內部約定,而不能向外主張對抗其他的債權人。
4、夫或妻在對外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有權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除了前面介紹的當事人離婚以外,配偶死亡的,生存一方也仍然要對此前夫妻共同債務繼續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離婚怎麼處理夫妻間債務關係的詳細解答。根據上文可知,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則適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離婚後,夫或妻對外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有權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向原配偶主張自己的權利。如果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你聯絡我們本站,我們將為你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
按揭房產離婚分割?
律師解析:房屋貸款屬於債務,離婚債務的分割方式如下:1、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2、若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
-
雙方離婚欠下的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離婚後,對於離婚前的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方式有三種情形:1、離婚後,夫妻的共同債務應當雙方共同償還。2、如果存在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那麼由雙方通過商議進行清償;3、如果雙方協議不成的,則由人民法院判決如何清償...
-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訴訟地位與執行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訴訟地位與執行是什麼?《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和第四十一條是我國目前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認定的基本原則,明確了一般情形下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在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借錢買房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一、借錢買房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包括因購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購置住房所負的債務,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