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計算
發生醫療事故後,由相關部門對患者傷殘等級作相關鑑定。醫療等級分四種等級分別為:一級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三級醫療事故、四級醫療事故。則這幾種等級如何計算呢?下面請看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醫療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計算
由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假定我國的人均壽命是75週歲(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假定的人均壽命70歲相比,延長了5年),故該項中“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的規定,可按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的方式進行計算:60週歲計算15年、61週歲計算14年、62週歲計算13年、…68週歲計算7年、69週歲計算6年,依次遞減,70週歲以上按5年計算。須注意的是,計算年限確定後,仍要乘以傷殘等級係數。
具體年限或賠償金額應根據患者的傷殘等級來確定:
(1) 一級乙等醫療事故(一級傷殘)計算30年,即100%;
(2) 二級甲等醫療事故(二級傷殘)按一級傷殘的90%計算。計算公式為:居民年平均生活費×30年×90%(傷殘等級係數,下同);
(3) 二級乙等醫療事故(三級傷殘)按一級傷殘的80%計算;
(4) 二級丙等醫療事故(四級傷殘)按70%計算;
(5) 二級丁等醫療事故(五級傷殘)按60%計算;
(6) 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六級傷殘)按50%計算;
(7)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七級傷殘)按40%計算;
(8) 三級丙等醫療事故(八級傷殘)按30%計算;
(9) 三級丁等醫療事故(九級傷殘)按20%計算;
(10) 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十級傷殘)按10%計算。
您可以對照自己的情況,參照以上計算方式,得出賠償金額。希望這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對此類問題還有疑問,歡迎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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