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負刑事責任嗎?
一、醫療事故罪負刑事責任嗎?
行為人構成醫療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違章醫療行為的醫務人員。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醫療事故責任的處罰的規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一)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二)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三)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三、醫療事故的責任主體
醫療事故民事責任主體是醫療機構國家醫療單位和私立醫院所致的醫療事故,賠償義務主體是醫療單位,即醫院,而不是具體的經治醫生,受害人不能以醫院的經治醫生為被告起訴,而應以醫院為被告。個體診所的醫生所致的醫療事故,由該個體診所的業主為賠償義務主體。如果是個體診所的僱用人員致害,則由個體診所的業主為賠償義務主體。
綜上所述,在醫療事故發生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時,一般是由醫療人員與醫療機構承擔,作為責任主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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