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訴訟中患者需要舉證嗎
醫療訴訟是指,發生在醫療機構中一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因此而訴至法院的情形。那麼醫療訴訟中患者需要舉證嗎?請閱讀下面的內容。
患者是否仍需舉證?
在醫療事故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但患者並不是什麼證據都不需要提供。
在醫療侵權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權行為、被告方過錯、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及損害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後,醫院要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方面提出證據,患者要就侵權行為和損害後果提出證據。也就是說,舉證責任倒置後,醫院要向法院提供兩個要件的證據,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在那家醫院就診或手術過,而醫院對自己權益造成了損害。
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權?
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諮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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