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和醫療過錯鑑定有什麼不同?
醫療過錯鑑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患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係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第一,鑑定是一種行政鑑定,醫療過錯屬於司法鑑定。
第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為醫療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是否存在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規範等所提供的依據。
第三,委託方式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以由醫療衛生部門做出決定,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
第四、鑑定主體的範圍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組進行。醫療過錯鑑定則可由司法機關交由法定的鑑定機構進行。
第五、鑑定主體的責任方式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由醫學會出具鑑定書,專家組成員無須在鑑定書上簽名蓋章;醫療過錯鑑定的鑑定人需在鑑定書上簽字或蓋章,實行個人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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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誤診是否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不一定。因為臨床誤診的性質不同,涉及到法律責任也不同,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在實踐中,衡量醫院是否存在過錯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1、是否具備準確診斷的條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陳述病情,診斷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性資料是否完備,特別是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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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火化如何處理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可申請鑑定後要求醫院賠償。律師解析: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但由於遺體已經火化,鑑定只能憑病歷、處方等記載資料進行鑑別、判斷,準確性較差,且這些資料都是醫院提供,難以得出客觀真實結論。醫院存在責任的,醫院應該賠償當事人的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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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雖說醫療手段在不斷進步,但是醫療事故的發生也是時有的。解決醫療糾紛的手段和途徑也是多種多樣的,法醫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群體,為醫療事故做鑑定。那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到底有什麼作用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法醫在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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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時間是多長時間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