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程式怎樣的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一、委託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和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鑑定的委託。
二、受理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鑑定所需的材料。
三、醫學會對以下醫療事故爭議不予受理:
1、當事人一方提出鑑定申請的;
2、已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的;
3、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4、已經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的;
5、除受公安、司法機關委託外,任何一方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6、因非法行醫使患者身體健康受到損害的;
7、同一醫療事故爭議已經同級醫學會作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的。
四、組成鑑定組;
五、組織鑑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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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分為幾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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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鑑定輕傷
這樣做輕傷鑑定:1、申請。委託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鑑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鑑定機構作出。2、支付鑑定費。3、得到通知,並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指定醫療鑑定機構進行鑑定。4、拿鑑定報告。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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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的範圍包括哪些
醫方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一過性傷害,未盡告知義務均屬於鑑定範圍。醫療損害是指因醫療行為對患者所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以及對患者名譽權、隱私權和知情同意權的侵害,是醫療行為所引起的對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實和後果。依照法律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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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