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強制執行過程中應當注意什麼?
一、在行政強制執行過程中應當注意什麼?
行政強制執行過程中,應當注意選擇正確的法律依據,不改變行政強制物件、條件、方式,不違反法定程式實施行政強制行為,不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以及不使用其他違法手段實施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執行注意事項有說明當事人姓名等基本資訊、說明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明確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申請行政複議的途徑和期限、署名機關和日期等,對於行政強制執行的具體情況應當基於實際行政決議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六十一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
(二)改變行政強制物件、條件、方式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實施行政強制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
(五)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的;
(六)有其他違法實施行政強制情形的。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執行,是指義務人不履行法律、法規等規定的或者行政行為所確定的可代替作為義務,由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或第三人代為履行,並向義務人徵收必要費用的行政強制執行方法。代履行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件:
1. 存在相對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義務的事實,且此種不履行因故意或過失引起。
2. 該行政法上的義務是他人可以代為履行的作為義務。
3. 代履行的義務必須是代履行後能達到與相對人親自履行義務同一目的的義務。
4. 由義務人承擔必要的費用。
(二)執行罰
執行罰是一種間接強制執行的手段。它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對拒不履行已經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當事人進行制裁,以迫使當事人自覺履行該具體行政行為所確定的義務的法律制度。執行罰可分兩類:一是執行行政罰;二是執行罰。
(三)直接強制
直接強制,是指在採用代執行、執行罰等間接手段不能達到執行目的,或無法採用間接手段時,執行主體可依法對義務人的人身或財產直接實施強制,迫使其履行義務或實現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強制執行方法。
直接強制是一種實力較強的強制方式,因此其運用在不違背現行立法規定之外,還必須堅持一定的合理度。
行政強制執行的認定是需要由行政機關向司法機關申請才可以確定的,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基於實際的行政決議情況而定,特別是行政決議本身的合法性應當得到司法機關的審查,如果本身就不合法的,那麼是無法強制執行的。
-
違反法律的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違反法律的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
-
什麼是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
一、侵權行為的一般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對侵權行為同樣運用。侵權損害賠償的訴訟為3年,超過這一期限,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利益的權利。《產品質量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愛到損害...
-
行政處罰最長有幾年,行政處罰可以調解嗎
一、行政處罰最長有幾年對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合併執行拘留的最長期限,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草案曾規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天。但當時有意見認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不同於犯罪,對人身自由限制的行政拘留是以教育...
-
道路客執行政許可範圍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道路客執行政許可範圍的申請流程是什麼?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範圍的辦理流程是:申請、審查(核實)、頒發許可證明三個步驟。一般認為,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通過頒發許可證或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特定的行政相對方從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