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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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和仲裁都是解決糾紛兩個法律途徑,為了保證訴訟仲裁的順利開展,國家有一系列的訴訟仲裁法規,保障了訴訟仲裁的執行,其中也規範了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為,維護司法的威嚴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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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普通訴訟時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3個月。(2)經複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15日。《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申請人不服得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趣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還不明白,可以登陸律伴免費線上向律師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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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行政案件申訴有期限嗎民法典中並沒有對行政案件申訴的期限作出規定。行政訴訟申訴期限十五日。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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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訴訟法》中止審理的規定包括什麼?行政訴訟訴訟中止,訴訟中止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因出現某種原因而訴訟暫時停止,待原因消除後訴訟繼續進行的制度。行政訴訟中的訴訟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原告死亡,須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2)原告喪失訴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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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適用什麼原則?醫療損害糾紛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1、在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中,患者一方應當首先證明其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醫療關係併發生醫療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提交病歷及相關資料說明相應的診療過程。2、對於醫療產品損害以外的醫療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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