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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民事訴訟的執行按照什麼法律?

附帶民事訴訟的執行按照什麼法律?

我們大家都知道,民事訴訟是指專門受理民事案件的訴訟渠道,附帶民事訴訟即在上訴時,要上交訴訟資料以及相關證據,那麼,附帶民事訴訟的執行按照什麼法律?一般而言,附帶民事訴訟肯定是按照民事訴訟法執行,同時結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面,我們大家一起探討一下。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適用刑法、刑事訴訟法外,還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根據以上規定,對於的執行按執行: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的存款、債券、股票、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刑事判決後,審判庭會在相應時間內將案件移交給法院的執行庭,不用你再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受害人還是應當經常催一催執行庭,促使他們加大執行力度。

法院可以查封、凍結、執行他家財產,但如果他家只有一處住宅的話,法院一般不會給予強制執行的。一般你也不能要求法院來強制執行他的妻子,要求他來償還,只能執行他家的財產。

關於離婚問題的你可以請求法院給予關注,對通過協議離婚轉移財產做出不利於判決執行的協議,你可以請求法院撤銷。

附帶民事訴訟的執行按照什麼法律?民事訴訟法是人民法院處理民事訴訟案件所參照的最主要的法律文獻。人民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要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不偏袒任何人,遵守職業道德,履行維護法律權威的義務,全心全意為百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