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罪的辯護意見怎麼寫?
一、兩罪的辯護意見怎麼寫?
辯護意見是辯護詞的濃縮,供律師當庭口頭表達用。辯護詞,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根據事實和法律所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部分地或全部地對控訴的內容進行申述、辯解、反駁控訴,以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提出應當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責任的文書。辯護詞只是一種意見的表達,法官作判決的時候會參考。 辯護詞是一種口頭髮言,沒有固定的格式,內容因案情內容而異。一般情況下有前言、辯護理由、結束語三個部分,其中辯護理由是核心部分。 兩罪的辯護意見應當重點就兩種犯罪事實的認定情況進行說明,還需要與當事人就作無罪辯護還是輕罪辯護進行認定。
二、 格式和內容
辯護詞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構成。
(一)首部
(1)呼語。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如:“審判長、審判員”。
(2)引用法律根據簡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性,寫明辯護
人是受被告委託還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進行辯護的。
(3)概括說明辯護人為履行辯護職責所進行的工作(如閱卷、調查、會見被告人等)。
(4)針對起訴書概括表明辯護人對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辯護詞的主體。這一部分要寫明辯護的理由,要從實際出發,針對公訴人的指控或一審判決,提出辯護意貝。
(1)從被告的行為事實方面。認真分析起訴書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分析其中與事實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實方面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從而提出為被告辯護的理由。
(2)從適用法律方面。通過對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訴書在適用法律時對被告人犯罪性質的認定或量刑方面的錯誤,指出應適用的法律條之,具體闡述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理由和有關證據材料。
(3)從被告人自身表現方面。客觀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體表現、認罪的態度,發現有利於被告的條件,依照法律規定為其減免責任。
(三)尾部
這是辯護詞的結論部分。要對整個案情和辯護觀點作總結,提出結論性意見,對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確要求,提請法庭給予考慮。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辯護意見的相關情況說明,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辯護人可以依據自己對法律適用的瞭解,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來進行辯護,涉及到兩罪的辯護意見應當根據犯罪事實由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
-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為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
被告證據不足的案子會如何辦
律師解析:1、可以委託律師稽核現有的證據並在律師的幫助相應補充證據;2、你可以在立案後直接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據;3、涉及刑事案件的,可以委託律師向公安機關調取你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電話及證據;如果公安機關不予以立案的,你還可以請求檢察院行使法律監督職責。...
-
法律規定詐騙罪不成立會怎麼樣
律師解析:如果案件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要求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如果公安機關不撤銷案件,請求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案件在檢察機關公訴階段,要求檢察機關做不起訴處理,並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案件在法院審判階段,法院會作出無罪判決,如果羈押,可以申...
-
刑事自訴人必須參加開庭嗎?
律師解析:本人或委代理人必須出庭。一般情況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應該有代理人等;因為自訴案件要出示證據,對嫌疑人進行控告,必須有控告人在。如果不到庭的法院會進行傳喚,經兩次依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但是未到庭的,或者沒有經過法庭的許可中途退出法庭的,應該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