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開設賭場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認定開設賭場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行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行為人針對不特定多數人提供賭具、設定賭博方式,提供連續的、穩定的場所並從中漁利的,應當予以立案追訴。
(2)行為人利用網路空間,開設網站或作為代理人接受不特定多數人投注,並從中漁利的,應予以立案追訴。此外,對於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自己開設的合法網站進行賭博活動,能夠停止提供服務而不停止,並且從中漁利的,應當予以立案追訴。
(3)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國領域外周邊地區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的,按照本罪予以立案追訴。這裡的開設賭場包括開設現實的樓堂館所進行賭博,也包括利用網路開設賭博網站、進行賭博代理等形式的開設賭場行為。
二、認定開設賭場罪應注意的問題
認定本罪時,要注意劃清本罪與人民群眾進行一般娛樂活動行為的界限。
在實踐中,對於以開設棋牌室等方式提供固定的場所、器具吸引不特定的物件,並收取場地費和茶水費的行為,一般不認為是開設賭場。因為,棋牌室中的活動者往往出於消遣娛樂的目的,而並不具有營利的目的,他們進行的活動一般限於打撲克、玩麻將等,輸贏財物的數額較小。區分兩者主要應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察:
(1)是否從賭博活動中抽頭獲利。開設賭場行為人一般要從賭博活動中抽頭漁利,但是開設棋牌室的行為人收取的僅僅是場地費和服務費。在實踐中,要注意考察棋牌室的控制者收取的費用是否遠遠超出正常的場地費和服務費用。
(2)提供的娛樂用具的型別。開設棋牌室提供的一般是象棋、撲克、麻將等器具,如果提供老虎機等賭博工具,要求兌換籌碼方可進行賭博的,一般認定為是開設賭場的行為。對於以棋牌室為名,提供賭具、設定賭博方式併為一定範圍內的不特定的多數人所知曉,為其賭博活動提供場所並從中獲取利益的,應當按照本罪處罰。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並與賭博為業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並罰。
-
2022年幫信罪立案標準
律師解答:幫助犯罪達到情節嚴重。律師解析:幫信罪的立案標準為幫助犯罪達到情節嚴重。若明知道他人利用資訊網路進行犯罪,而為其提供網路儲存、網際網路接入、通訊傳輸、伺服器託管等技術支援的,或者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廣告推廣等服務的,情節嚴重的,就可以構成幫助資訊...
-
詐騙找不到人還立案嗎
律師解答:會。律師解析: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負責對詐騙案件進行管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未歸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一樣可以立案偵查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
-
中國刑法宣傳傳銷活動罪該如何立案?
律師解析:傳銷活動罪的立案規定如下:1、如果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同時層級在三級以上,對組織者、領導者,則應當立案予以追訴。2、如果組織、領導多個傳銷組織,同時組織中的層級已經達到三級以上的,可以將每個組織的人數合併計算總數。法律依據:《...
-
詐騙罪立案後多久傳訊
律師解答:一般立即傳訊。律師解析:詐騙罪立案後一般會立即傳喚。對不需要逮捕或者是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的指定地點,甚至也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可以證明其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檔案。對於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