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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獲利5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獲利5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獲利5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通過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刑法》第253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通訊聯絡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二、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的標準是什麼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構成要件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要求一般主體,單位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要求主觀故意。

以上就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量刑標準及相關內容的介紹。根據具體的情節不同,可以分為三個量刑幅度,其中要是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話,則可以處3-7年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

我國的個人資訊的保護是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各界十分關注的事項之一,此時我們作為社會的公民,在遇到相關的個人資訊保護的政策的時候一定要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