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一、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既遂法院怎麼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臺、站(包括有線廣播電視臺、站,下同)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下列設施的保護,適用本條例:
(一)廣播電視訊號發射設施,包括天線、饋線、塔桅(杆)、地網、衛星發射天線及其附屬裝置等;
(二)廣播電視訊號專用傳輸設施,包括電纜線路、光纜線路(以下統稱傳輸線路)、塔桅(杆)、微波等空中專用傳輸通路、微波站、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轉播裝置及其附屬裝置等;
(三)廣播電視訊號監測設施,包括監測接收天線、饋線、塔桅(杆)、測向場強室及其附屬裝置等。
傳輸廣播電視訊號所利用的公用通訊等網路設施的保護和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犯罪物件是正在使用中的廣播、電視、公用電信等通訊設施,包括廣播電臺的發受電波的設施如鐵塔發射臺、發射機房、電源室等;電視臺的發射與接收電檢視像的裝置以及有線廣播電視傳播覆蓋設施;郵電部門的收發電報的機器設施;公用電話的交換設施、通訊線路如架空線路、埋設線路、無線線路等;衛星通訊的發射與接受電訊號的設施;微波、監測、傳真通訊設施;國家重要部門如鐵路、軍隊、航空中的電話交換臺、無線電通訊網路;在航空、航海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設施中的無線電通訊、導航設施;等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破壞方法多種多樣,如拆卸或毀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重要機件,砸毀機器裝置,偷割電線,截斷電纜,挖走電線杆,故意違反操作規程,使機器裝置損壞,使廣播、電視、電信通訊無法進行等。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則同時觸犯本罪和放火罪(或爆炸罪)個罪名,屬於想象競合犯。根據對想象競合犯“從一重處斷”的處理原則,應以放火罪或爆炸罪論處。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從事廣播、電視通訊業務的人員。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故意的內容表現為,行為人明知其破壞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的行為會危害通訊的公共安全,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實施本罪的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如出於報復洩憤、嫉妒陷害、貪財圖利等。動機如何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綜合上面所說的,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就是屬於正在破壞使用中的公用設施,對於此行為完全違反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只要造成公共安全就公承擔刑事的責任,法院在處罰的上面就會按照處造成的後果來進行判決,對於輕者都會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
-
故意傷害罪的鑑定多久出來
7日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
-
涉嫌掩飾隱瞞罪怎麼認定
掩飾隱瞞罪應該是指《刑法》中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只不過說很多人可能習慣性的稱之為掩飾隱瞞罪了吧。此罪主要指的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掩飾隱瞞其犯罪價值,也就是犯罪所得的行為。實際認定此罪的時候就要區分清楚構成要件,包括客觀方面、主觀方面、客體以及...
-
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一、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
-
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尋釁滋事是從流氓罪中分離出來的,願意就是,近幾年來擾亂社會秩序的非法行為太多,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細的解釋,所以有關部門才會將尋釁滋事單獨列出來,給非法分子警告,非訪,就是非正常訪問的意思,那麼,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