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罪有哪些加重處罰的情形
一、拐賣兒童罪有哪些加重處罰的情形
拐賣兒童罪加重處罰的情形:
(1) 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2) 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
(3) 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4) 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5) 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6) 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二、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的不同
1、客體要件不同
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物件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而拐賣婦女、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脫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實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實行。
2、犯罪物件不同
拐騙兒童罪的物件只限於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而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物件範圍廣,既可以是成年婦女,也可以是兒童。
3、犯罪目的不同
拐騙兒童罪,主要是為了收養或者使喚、奴 役,而拐賣婦女、兒童罪則是貪圖錢財,販賣牟利。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販賣牟利,則應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根據規定拐賣兒童罪屬於行為犯,因此,行為人只要是實施了拐賣行為,將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帶走,導致其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從原則上來說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在《刑法》第240條中,明確了拐賣兒童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情況下對行為人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間進行處罰,但要是具有上述的情形之一,則可以對行為人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若是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話,則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
如何確定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一、如何確定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構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了複雜的客體,即國家公司、企業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2、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和企業工作人員大量財產;3、本罪的主體是經營者,即從事商品經營、營...
-
攜帶凶器搶奪是否一律轉化為搶劫罪?
一、攜帶凶器搶奪是否一律轉化為搶劫罪?攜帶凶器搶奪並不一律轉化為搶劫罪,根據《刑法》規定的“攜帶凶器進行搶奪”可以有三種情形:一是行為人攜帶了凶器,但是在實施搶奪時未使用也未顯露凶器;二是行為人攜帶了凶器,雖未對被害人使用但是向其顯露了凶器;三是行為...
-
孕婦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歷來我國《刑法》中孕婦犯罪都是給予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但這是不是意味著孕婦犯罪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呢?顯然不是這樣的,那到底要是出現孕婦犯罪的情況,此時應該怎麼處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做詳細解答。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懷孕並不是免死金牌!孕婦犯罪也需要承擔相應...
-
第三人故意傷害是工傷嗎
不一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