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脅迫犯罪是緊急避險嗎?
在行為人受到的脅迫是直接威脅到本人或者他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安全的危險時,如果行為人造成的實際損害小於他所保護的利益,則行為人的行為應認定為緊急避險,而不應作為脅從犯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脅從犯與緊急避險的界限就在於行為人損害的利益是否小於他所保護的利益。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我國並未將受脅迫而為的一切造成損害的行為都認定為脅從犯而以共同犯罪人論處,而是視其社會危害性區別對待的。
如果是因為受人脅迫,為了保護自己的某種利益,而對第三者的利益造成損害,且這種損害大於其所欲保護的利益時,則屬於脅從犯。因為緊急避險與避險過當的界限就在於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必須小於所避免的損害,即為了保護一個合法利益而損害的另一合法利益,既不能大於,也不能等於所保護的利益,否則就構成避險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如果避險過當是因受人脅迫導致的,則行為人構成脅從犯。
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既存在成立脅從犯的可能性,也存在成立主犯或從犯的可能性。如果被迫犯在客觀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構成主犯;如果在客觀上起到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則應當構成從犯。
被迫犯參加犯罪的主觀心理因素,對於認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要作用還是起次要作用,對其應當認定為主犯還是認定為從犯,並不起決定性的作用。能夠決定犯罪行為人成為主犯或者從犯的犯罪構成因素主要是犯罪客觀方面的作用大小,客觀上起主要作用者為主犯,客觀上起次要或輔助作用者為從犯。
《刑法》第二十八條 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在我國的犯罪型別的規定中,此時是有很多種的,比如說脅從犯、主犯、從犯等,但是不同型別的犯罪行為人受到的處罰是不同的,就比如說,如果是行為人是被脅迫犯罪的,此時行為人在主觀上就沒有很大的惡意,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
電信詐騙三萬左右怎麼判刑
一、電信詐騙三萬左右怎麼判刑詐騙三萬成立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
-
法院對盜竊武裝部隊印章罪的裁量標準是如何的
一、法院對盜竊武裝部隊印章罪的裁量標準是如何的法院對盜竊武裝部隊印章罪既遂的裁量標準: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竊武裝部隊印章罪是指以祕密竊取的方式,非法佔有武裝部隊印章的行為。《...
-
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
一、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人民檢察院發現保證人沒有履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應當通知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對保證人作出罰款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具體的義務如下:(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2)發現...
-
志願者詐騙罪怎樣判的?
一、志願者詐騙罪怎樣判的?1、被認定為犯了詐騙罪的志願者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