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身份證件罪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一、盜用身份證件罪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治安管理條例》對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處罰規定
1、《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身份證的;
(2)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2、《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2)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刑法修正案(十)》對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處罰規定
刑法修正案(十)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司法解讀
該條為新增,進一步擴大處罰範圍,即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竊的身份證明的證件,也按照犯罪處罰。該罪與第二百八十條不同之處在於,不屬於行為犯,而是情節犯,即使用或盜用行為必須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方可入罪。主觀方面是明知,即知道或應當知道使用的是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件。客觀方面,使用行為必須發生於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如購買火車票、機票時。反過來,非上述場合的使用,如在公民之間的使用,則不構成本罪。該罪只有一個量刑檔,即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於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件而言,實踐中的難點在於明知和情節嚴重的認定,新條文並沒有給出確切的標準,司法解釋出臺前,只能由法院自由裁量。
我們國家的《刑法修正案十》當中,對於這個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解釋,如果其行為符合了盜用身份證件的構成要件的話,那麼會被判處拘役或者是管制,同時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也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有何種標準?
一、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有何種標準?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
-
詐騙罪怎麼能立案
一、詐騙罪怎麼能立案詐騙金額達3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決定將其作為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