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司法解釋是什麼,與相關犯罪怎麼界定
我國刑法中是將包庇犯罪與窩藏犯罪規定在一起的,即一個選擇性罪名窩藏、包庇罪。要是說包庇罪的司法解釋,不如說成是窩藏、包庇罪的司法解釋。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簡要介紹一下包庇罪司法解釋的內容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包庇罪司法解釋
我國目前還沒有包庇罪的司法解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包庇罪與相關犯罪怎麼界定
(一)本罪與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
窩藏、包庇行為是在被窩藏、包庇的人犯罪後實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後產生的,即只有在與犯罪人沒有事前通謀的情況下,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為人事前與犯罪人通謀,商定待犯罪人實行犯罪後予以窩藏、包庇的,則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刑法》第310條第2款規定,犯窩藏、包庇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於窩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應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本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偽證罪中的故意作虛假證明為犯罪人隱匿罪證的行為,與窩藏、包庇罪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本罪為一般主體;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只限於證人、鑑定人、記錄人與翻譯人。
(2)本罪發生的時間沒有限制;而偽證罪必須發生在刑事訴訟中。
(3)本罪是通過使犯罪人逃匿或者採取其他庇護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偽證罪掩蓋的是何案件有重要關係的犯罪情節。
(4)窩減、包庇的物件既可以是未決犯,也可以是已決犯;而偽證罪所包庇的物件只能是未決犯。
通過上文的介紹,關於包庇罪的的司法解釋,其實也就是最高法答覆高院的一個批覆,主要是對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的理解。同時,本站小編還幫助大家界定了包庇罪與一些相似犯罪,帶來包庇罪處罰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共同犯罪處罰原則是怎麼樣的?
共同犯罪處罰原則是怎麼樣的?一、共同犯罪處罰1、主犯及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26條第1款規定,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主犯分為三種:一是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
-
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如何判刑?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
-
擾亂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擾亂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標準根據《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20條規定,以下五種行為要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要受到處罰:(一)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以及傳染病病原體進入法庭;(二)鬨鬧、衝擊法庭;(三)侮辱、誹謗...
-
法律規定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詐騙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財物所有權,但現實中並不是所有的詐騙行為都會被認定構成詐騙罪,畢竟法律中還規定了立案標準,就是要求在達到了規定金額之後,才能將詐騙行為定為詐騙罪。那到底法律規定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法律規定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