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政複核改判合理嗎?
一、交通事故行政複核改判合理嗎?
交通事故行政複核改判是合理的。行政複核則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處罰,而進行審查核對,也就是說複核是由做出行政決定的機關再次進行復查核定。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符合複核。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書證、票證、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證、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證、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託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託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交警將會對現場進行充分的勘察和調查取證,並給出最終的事故處理認定書。如果雙方其中的一方對於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不滿意的,都可以當場申請,重新進行復核。交警在接收到申請之後,將會重新對現場進行勘察,調查取證。認定確實有誤的,那麼將會進行改判。
-
判決死刑緩期執行是什麼意思
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同時,一個人一旦被判處死緩之後,對於將來是否會被執行死刑是處在一個不確定的狀態。《刑法》第50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
-
法律規定非法買賣彈藥罪該如何懲罰
律師解析:非法買賣彈藥罪的處罰如下:1、如果構成非法制造彈藥罪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是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彈藥罪指的是違反國家彈藥管理法規,私自制造彈藥的行為。其主觀上出於故意,並具有牟利、搶劫、...
-
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
不適用死刑的主體包括:1、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3、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
死刑犯享有什麼待遇
死刑罪犯被執行死刑應當得到人道的待遇。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執行死刑的方式要簡單化,儘量減少死刑犯的痛苦。2、執行的時間要合理。死刑執行不是在判決之日,而是必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後7日內執行。3、執行死刑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