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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稅務處罰可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規定稅務處罰可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稅務處罰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是必須要有可執行的內容,而且已經生效,稅務機關通常情況進行的行政處罰,都是有執行的內容的。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採取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採取本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