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史上最大非法集資案,金座公司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案情簡介
2005年10月,被告人包崇華成立雲南金座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先後設立7個管理處,下設總監、處長、部長、經理、業務員等職位。通過劉某某等41人,以金座公司發展香椿林種植,豬、雞、兔等養殖專案為名,承諾半年期回報率7%、一年期回報率15%,到期還本返利的條件吸引集資人,先後向12608名集資人非法吸納資金高達人民幣4.846億元。至案發時尚未返還吸納資金本金共計人民幣3.018623億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我們擔任該案被告人畢某某的辯護人。對畢某某做有罪罪輕辯護,向法庭提出: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畢某某團隊非法吸收存款金額5,083,300元有異議,實際數額宜認定為3,433,920.00元。本案全案屬於單位犯罪,對被告人畢某某的量刑幅度只應當參考適用單位犯罪的量刑標準,而不應對各部各處的行為及涉案人分開處理。被告人畢某某具有自首情節、且屬於從犯、主觀惡性較小,悔罪明顯,依法應對其從輕減輕處罰。庭審結束後,辯護人又主動到法庭,代表家屬與法庭協商,原意以交納一定罰金的方式換取對被告人的從輕處罰。
裁判結果
2011年6月,在開庭14個月後,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終於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包某某、陳某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律師的努力,被告人畢某某成功獲得緩刑判決,並於宣判後的第二天釋放。值得說明的是,有多名罪行比畢某某輕微、排名也更靠後的被告人都判了實刑,刑期重於畢某某。
-
親人之間詐騙能立案嗎
律師解析:親屬之間也可以成立詐騙罪行為,是可以立案的。詐騙金額三千元可以立案。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達到三千元的,就構...
-
構成保險詐騙罪既遂會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保險詐騙罪量刑有三種情形:1、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
借貸型詐騙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借貸型詐騙的量刑:1、行為人通過借貸形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即構成詐騙罪,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2、詐騙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的,處3-10年有期徒刑;3、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詐騙罪連累家人嗎
律師解析:犯詐騙罪會對家人造成經濟損失、精神消耗等。詐騙情節顯著輕微的,通常不會影響其他家庭成員自身的發展和成長。但是涉嫌詐騙被拘留,一定程度上是會牽連到孩子的。公安機關會找家人送拘留通知書,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家人還要給聘請律師等,帶來不必要的...